同 心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同教发〔2014〕178号
关于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14】)12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决定于2014年9月至12月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集中打击和整治一批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保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组织开展覆盖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文化出版物管理等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校舍安全。各学校重点检查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图书馆、实验室、楼梯等校舍建筑安全情况,闲置校舍封闭措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旗杆、护栏、宣传栏、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暖器、供电气设施等安全管理情况。
2、消防安全。各学校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情况、消防及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定及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3、食品安全。各学校要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校内饮食店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防蝇、防鼠和消毒等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饭菜留样等关键环节责任落实情况,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食堂、餐厅、库房等重要部位情况,日常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情况。
4、危险化学品安全。各学校要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购置途径是否正规、合法,存储地点是否安全、是否分类存放,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携带出入实验室情况,登记是否严格、数量是否清楚、有无过期产品,实验室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
5、文化出版物管理。各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校内图书馆有无盗版或非法出版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有无传看非法文化出版物情况,暗访学校周边书店、报刊亭、摊贩等有无售卖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非法出版物,一旦发现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学校要建立完善保障学校安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使每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中敏感要害部位“周巡查”、重点岗位“旬自查”、安全小组“月检查”的规定,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检查工作长期化。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各学校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重点抽查(10月)。各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将对各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整治效果不突出的学校,将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
(三)巩固深化(11-12月)。各学校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各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全面落实,不走过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校长要切实承担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引导师生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支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请各校于12月1日前将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送教育局文体股。
同心县教育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