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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州中学图书室、电教室、档案室、资料室消防责任制度

2014年11月10日 16:48:26 访问量:95

韦州中学图书室、电教室、档案室、资料室

消防责任制

1.     室内禁止吸烟;

2.     电门开关和照明设备与书架、资料、档案柜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准安装绳拉电灯;

3.     禁止在馆、室内使用电炉、煤气、酒精炉、液化气罐及其它电热器具;

4.     禁止乱拉乱扯电线和私自增加照明设备;
室内如要动用明火作业须经主管领导和安检班批准,并有严密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5.     室内要及时清出垃圾、废纸,禁止在阅览室和藏书资料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6.     工作人员要爱护保管好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通口;

7.     发现问题和火险隐患必须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编辑:苏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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