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州中学图书室、电教室、档案室、资料室
消防责任制度
1. 室内禁止吸烟;
2. 电门开关和照明设备与书架、资料、档案柜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准安装绳拉电灯;
3. 禁止在馆、室内使用电炉、煤气、酒精炉、液化气罐及其它电热器具;
4. 禁止乱拉乱扯电线和私自增加照明设备;
室内如要动用明火作业须经主管领导和安检班批准,并有严密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5. 室内要及时清出垃圾、废纸,禁止在阅览室和藏书资料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6. 工作人员要爱护保管好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通口;
7. 发现问题和火险隐患必须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