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州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必须为教学服务,它是办好学校的物质条件,由总务主任协助校长掌握学校财务收支及物资管理。
二、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财会制度,做好学校记帐、报帐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领导汇报财经活动情况。
三、学校购买一切物品,必须由校长掌握批准,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开支单据必须注明经手人事由,校长签字方可报销,大型开支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严格控制私人借用公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并及时归还。
五、收费实行上级批准、班主任代收制度,一般情况接通知后,一周内必须收齐与财务室结清,特殊情况要通过总务处报校长处理。
六、学校固定财产统一统计造册,有专人保管,不准外借和转让,个别情况有校长批准并办好借还手续。
七、集体和个人所需物品凭领物单经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
八、教 工宿舍所需家具按学校分配的件数保管使用,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占用。教职工因公调动,首先到总务处办好财务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迁移手续。
九、爱校、护校,保管使用好学校的一切财产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门窗、玻璃、花草树木 ,一律实行承包制,如有损失,由承包者自负。
十、学校一切财产不准化公为私,更不能有意损坏,违者据情节轻重罚款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十一、按时检查财务管理执行情况,按评比制度对维护管理好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管理差的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韦州中学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