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心 县 教 育 局
同心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同教督发〔2014〕03号
关于做好建立乡镇督学责任区和选聘乡镇
责任督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健全督导机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制订了《同心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同教督发〔2014〕02号),对县级督学责任区设立原则、职能、工作机制、督学队伍考核和管理制度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县建立乡镇督学责任区和选聘乡镇责任督学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乡镇督学责任区
将本乡镇的学校按照5所学校建立一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聘一名责任督学,负责对该督学责任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二、乡镇责任区督学选聘及程序
乡镇责任区督学的选聘原则上从中心学校工作人员选拔。
1.中心学校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推荐并认真填写《乡镇兼职督学登记表》。
2.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本人申请及推荐情况,对初选兼职督学的资格进行审核和认定。
3.经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后对初步认定的兼职督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由政府教育督导室任命并颁发“督学”聘书。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建立乡镇督学责任区和选聘责任区督学工作,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各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乡镇督学责任区的划分和责任区督学的选聘工作。
2.各中心学校将本乡镇《同心县责任区督学申请表》(见附件1)及《同心县责任区督学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于2014年6月10 日前将书面申请及审批表报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xdds****@163.com中,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照选聘程序进行选聘工作。
联系人:丁萌
联系电话:8038176(办) 139****2129(手机)
附:1.同心县责任区督学申请表.
2.同心县责任区督学推荐审批表.
同 心 县 教 育 局
同心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6月3日
附1:
同心县责任区督学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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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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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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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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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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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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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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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 宅电: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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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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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上届督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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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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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参 与教育改 革与发展、教育 督导工作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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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责任区督学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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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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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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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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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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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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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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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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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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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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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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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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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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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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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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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 宅电: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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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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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上届督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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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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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心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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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 政府教育 督导室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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